新華社北京3月10日電 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10日下午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作最高人民法新竹房屋院工作報告。摘要如下:
  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堅持服務大局、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最高融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審結9716件,比2012年分別上升3.2%和1.6%;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421.7萬件,審結、執結1294.7萬件,同比分別上升7.4%和4.4%。通過充分履行職能,為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作出積極貢獻。
  一、依法懲治犯罪、保障人權、化解矛盾,維護社會和預防癌症諧穩定
  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犯罪。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95.4萬件,判處罪犯115.8萬人。依法嚴懲煽動分裂國家、暴力恐怖襲擊等危害國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嚴懲嚴重危害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審結殺人、搶劫、綁架、爆炸、強姦、拐賣婦女兒童、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等案件25萬件,判處罪犯32.5萬人。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有關部門發佈指導意見,依法懲治性侵兒童犯罪和危害校園安全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的保護。發佈關於辦理盜竊、敲詐勒索、搶奪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各級法院審結侵犯財產犯罪案件30.3萬件,判處罪犯39.8萬人。發佈關於辦理尋釁滋事、編造傳播虛假恐怖信息等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指導地方化療飲食禁忌法院正確審理相關案件,依法懲治破壞社會秩序犯罪。發佈關於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統一法律適用,打擊利用網絡造謠傳謠的犯罪行為,維護良好的網絡環境。
  依法懲治經濟犯罪、貪污賄賂和瀆職犯罪。發佈關於辦理組織、領導傳銷活動刑事威剛固態硬碟案件等指導意見,各級法院審結傳銷、走私、洗錢、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內幕交易、商業賄賂等經濟犯罪案件5萬件,判處罪犯6.9萬人。充分發揮刑事審判在懲治腐敗中的職能作用,加大對貪污賄賂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審結國家工作人員貪污賄賂、瀆職侵權犯罪案件2.9萬件,判處罪犯3.1萬人,其中包括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案,劉志軍受賄、濫用職權案等一批大案要案,促進反腐敗鬥爭深入開展。
  依法懲治危害食品安全和污染環境犯罪。積極回應群眾關切,發佈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司法解釋,各級法院審結相關案件2082件,判處罪犯2647人。發佈關於辦理污染環境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加大懲處污染環境犯罪力度。公佈王長兵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犯罪以及胡文標、丁月生投放危險物質污染環境犯罪等典型案例,有力震懾犯罪分子。
  堅決防止和糾正冤假錯案。尊重和保障人權,恪守罪刑法定、疑罪從無、證據裁判等原則,嚴格排除非法證據,各級法院依法宣告825名被告人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加強與律師協會的溝通,高度重視律協、律師反映的問題,尊重和保障律師依法履職。以堅決果斷的態度依法糾正“張氏叔侄強姦殺人案”等一批重大冤假錯案,從錯案中深刻汲取教訓,強化證據審查,發揮庭審功能,與公安、檢察機關分工負責、互相配合、互相制約,建立健全防範刑事冤假錯案工作機制,堅守防止冤假錯案底線。
  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堅持合法自願原則,規範司法調解,各級法院通過調解和撤訴方式處理案件479.8萬件。依法支持仲裁機構發揮作用,執結仲裁裁決13.3萬件。加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調解工作,完善刑事被害人救助制度,保障被害人合法權益。積极參与社會治理,健全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加大訴前調解力度,堅持和發展“楓橋經驗”,指導、支持人民調解,將大量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和訴前,促進社會和諧。
  二、依法審理經濟領域各類案件,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加強商事審判工作。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穩中求進提供司法保障,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395.7萬件。發佈企業破產法司法解釋,規範破產程序,保障債權人公平受償,各級法院審結企業破產案件1998件。發佈保險法司法解釋和出口信用保險司法解釋,各級法院審結保險、證券、票據等金融糾紛案件71.4萬件。
  加強知識產權審判工作。依法保護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加大對網絡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力度,依法製裁不正當競爭和壟斷行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促進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0萬件。積极參与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公佈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狀況白皮書和典型案例,樹立我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良好形象。
  加強涉外、涉港澳台、海事海商審判工作和司法交流合作。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涉外商事案件5364件,涉港澳台案件1.5萬件,海事海商案件1.1萬件。妥善審理海洋污染和資源開發等案件,切實維護國家海洋權益。高度重視涉港澳台、涉僑案件審判工作,維護香港、澳門、臺灣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三、堅持司法為民,依法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
  加強民事審判工作。依法保障和改善民生,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355.4萬件。發佈關於審理勞動爭議、食品藥品糾紛案件司法解釋和加強消費者權益司法保護等指導意見,各級法院審結涉及人身損害、勞動就業、教育、醫療、住房、消費等案件53.7萬件。高度關註“三農”工作,維護農民權益,促進農業發展,審結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糾紛、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20.3萬件。高度重視保護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兒童、殘疾人合法權益,審結婚姻家庭、撫養繼承案件161.2萬件,促進家庭和諧。審結資源開發、環境保護案件2464件,推進環境公益訴訟,促進美麗中國建設。
  加強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依法審理行政訴訟案件,切實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各級法院審結一審行政訴訟案件12.1萬件。妥善審理社會關註的房屋拆遷行政訴訟案件,既依法保護被拆遷人合法權益,又支持地方改善環境、發展經濟。加強行政案件協調和非訴行政案件執行等工作,促進化解行政糾紛。及時向行政機關反饋審判工作中發現的行政執法突出問題,促進司法與行政良性互動。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2045件,決定賠償金額8735.2萬元。
  依法解決涉訴信訪群眾訴求。強化群眾觀念,加強源頭治理,建立長效機制,堅持重心下移,不斷加強涉訴信訪工作。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迴督導合議庭,帶案下訪,促進問題就地解決。各級法院共接待群眾來訪53.9萬人次,同比下降10.2%。推進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完善“訴訪分離”和案件終結機制,推動律師等第三方參與化解信訪案件。加強審判監督,保障當事人申訴和申請再審權利,審結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11.6萬件,依法提起再審3萬件,對原判確有錯誤或因其他法定事由改判7415件,占生效裁判的0.09%。
  著力解決執行難問題。各級法院受理執行案件298.9萬件,執結271.8萬件,同比分別上升14%和10.2%,其中執結涉黨政機關執行積案2.1萬件,執行到位金額256億元。去年底開展了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執結案件3萬件,執行到位金額11.4億元。建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制度,實行公開曝光;在中央文明辦和公安部、國資委、工商總局、銀監會、民航局、中國鐵路總公司等部門的支持下,對7.2萬名失信被執行人進行了信用懲戒,約20%的失信被執行人主動履行了義務。全面推進與金融機構和國土資源管理、工商行政管理等協助執行部門“點對點”網絡執行查控機制建設,加大反規避執行力度。
  方便人民群眾訴訟。因地制宜推進訴訟引導、預約立案、電子送達、巡迴辦案、遠程視頻開庭等工作,加強立案信訪窗口標準化建設,努力從立案、審判、執行、信訪各環節消除群眾訴訟障礙。推進人民法庭建設,方便群眾就近訴訟。加強風險提示、判後答疑等工作,引導當事人理性訴訟。
  四、深化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
  加大庭審公開力度。積極推進陽光司法,全面客觀公開案件事實、定案證據以及訴辯觀點、判決理由,增進群眾對司法裁判的瞭解和理解,彰顯法治的文明和尊嚴。建成中國法院庭審直播網,各級法院直播案件庭審4.5萬次。最高人民法院通過多種媒體直播社會關註案件庭審情況,濟南中院通過微博全程直播薄熙來案庭審情況,取得良好效果。
  加快推進裁判文書上網。出台人民法院在互聯網公佈裁判文書的規定,建成中國裁判文書網,公佈最高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書3858份,地方各級法院上網公佈生效裁判文書164.6萬份,充分發揮裁判文書宣傳法律知識、引領社會風尚、規範公眾行為、樹立正確導向的功能,傳遞法治正能量,同時促進法官提高業務素質和司法水平。
  創新司法公開形式。加強審判流程公開、裁判文書公開、執行信息公開三大平臺建設,全面推進立案、庭審、執行、聽證、文書、審務公開,防止暗箱操作。加強最高人民法院政務網站建設,開通最高人民法院微博、微信和新聞客戶端,建成“全國法院微博發佈廳”,及時向社會發佈、公開審判執行信息,方便群眾通過新媒體瞭解法院工作。
  加強司法公開技術支撐。制定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設五年發展規劃,推進全國法院信息網絡“天平工程”建設,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建設科技法庭,推進庭審全程錄音錄像。
  五、推進司法改革,強化監督指導,提升司法水平
  改革審判工作運行機制。積極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涉訴信訪工作機制改革;配合廢止勞動教養制度,探索建立輕微刑事案件簡易處理程序。指導設立專業法庭,為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運行提供司法保障和服務。支持珠海橫琴、深圳前海等地先行先試,探索建立新的法院工作模式。推進量刑規範化工作,制定關於常見犯罪量刑指導意見,促進量刑公開透明、公平公正。
  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推進司法民主,暢通人民群眾依法參與、監督審判工作渠道,各級法院組織人民陪審員參審案件169.5萬件,占一審普通程序案件的73.2%。啟動人民陪審員“倍增計劃”,增加選任人民陪審員3.8萬人。規範人民陪審員參審方式和流程,加強培訓工作,提高人民陪審員履職能力。
  加強監督指導和審判管理。制定踐行司法為民、加強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意見,監督指導地方各級法院提升審判質量和效率。加強司法解釋制定和清理工作,發佈司法解釋28件,充分發揮司法解釋功能,促進改革發展,保障人民權益,推動社會進步。發佈14個指導性案例,統一同類案件裁判標準。加強案件質量評查和審限管理,規範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嚴格暫予監外執行的適用條件和程序,促進司法公正高效。各類案件一審後當事人服判息訴率為91.1%,二審後達到98.6%。
  六、堅持從嚴管理,加強法院隊伍建設
  扎實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認真學習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強化宗旨意識和群眾觀念。堅持開門搞活動,通過深入基層調研、公開征求意見等方式,認真聽取群眾意見建議。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加強司法作風建設,公開曝光違紀案件,堅決查糾法院系統存在的“四風”問題。緊緊圍繞立案、審判、執行等方面群眾反映突出的問題,制定31項整改措施,取得階段性成效。
  加強紀律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開展司法廉潔集中教育活動,通報上海高院4名法官違紀違法等案件查處情況,以反面典型加強警示教育。出台進一步加強紀律作風建設的意見,堅持對法院隊伍從嚴教育、從嚴管理、從嚴監督。頒佈“十個不准”,對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進行專項檢查。對違規配置使用公車開展專項治理,清理法院領導幹部和審判人員在企事業單位兼職。積極開展司法巡查和審務督察。完善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加強制度約束,健全“事前預警、事中監控、事後查究”的監督防線。嚴格執行“五個嚴禁”規定,切實加大對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力度。最高人民法院查處咨詢委員會原秘書長劉涌涉嫌受賄案,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各級法院共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幹警381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101人。
  提高法院隊伍政治業務素質。強化理想信念教育,始終保持政治堅定。推動司法人員分類管理和法官、書記員職務序列改革,完善法官招錄和遴選機制。從法學院校和律師隊伍中選拔高層次人才,改善隊伍結構。培訓新任中級、基層法院院長365人次,培訓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51萬人次。
  七、主動接受監督,不斷改進工作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最高人民法院認真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工作,積極配合開展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認真聽取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有關部門的意見建議。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的要求,加強司法解釋備案和清理工作,廢止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文件558件。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後,最高人民法院認真研究代表審議意見,逐條整改落實。
  認真接受人民政協和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主動向政協通報法院工作情況,辦理全國政協委員提案84件。通過走訪調研、召開座談會、聯合開展重大課題研究等方式,加強與各民主黨派、工商聯、無黨派人士聯繫溝通。
  積極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認真對待檢察機關提出的檢察建議,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關於死刑覆核法律監督工作的意見,支持、配合檢察機關依法履行訴訟監督職責。依法審理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出的抗訴案件,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健全民意溝通機制,完善基層聯繫點制度,在最高人民法院政務網站開設“院長信箱”和“給大法官留言”專欄,認真辦理群眾來信,廣泛聽取群眾意見。最高人民法院聘請第二屆42名特約監督員,主動聽取意見建議。自覺接受輿論監督,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人民法院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和困難:一是有的案件裁判不公、效率不高,損害了有關當事人利益和司法公信力。二是一些法院仍然存在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等問題,在滿足人民群眾司法需求方面還有差距。三是保障人民法院工作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還不夠健全,確保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的體制機制還有待完善。四是一些法院管理行政化色彩濃厚,影響了審判質量和效率。五是少數幹警官僚主義和特權思想嚴重,司法行為不規範、不文明,對當事人冷硬橫推、吃拿卡要,有的甚至徇私舞弊、貪贓枉法,群眾反映強烈。六是隨著案件數量持續增長,人民法院辦案壓力越來越大,部分法院案多人少、人員流失、法官斷層等問題仍然比較嚴重,一些西部、邊遠、民族地區法院工作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等等。對這些問題和困難,將切實採取措施,努力予以解決。
  今年,人民法院要全面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學習貫徹中央政法工作會議和本次全國人大會議精神,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義”的目標,牢牢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主線,不斷深化司法改革,切實做好執法辦案等各項工作。
  一是積極推進平安中國、法治中國建設。依法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嚴懲昆明“3·01”暴力恐怖襲擊群眾等一切暴力恐怖犯罪,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嚴懲破壞軍事設施等犯罪,切實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增強人民群眾的安全感。積极參与反腐敗鬥爭,加大依法懲治腐敗犯罪力度,堅持“老虎”、“蒼蠅”一起打,對貪污賄賂、瀆職犯罪保持高壓態勢,促進建設廉潔政治。
  二是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緊緊圍繞黨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部署,充分發揮刑事、民事、行政等各項審判職能,依法審理改革過程中發生的各類案件。推動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支持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加強對新類型案件的審理,依法保障經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高度重視審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醫療、食品衛生、社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方面的案件,妥善化解相關矛盾糾紛。
  三是進一步強化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始終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妥善審理涉民生案件,加強司法便民利民工作,進一步破解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等問題,決不讓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加強審判管理,規範司法行為,強化監督指導,提高審判質量和效率。規範裁判文書格式,強化裁判文書說理,讓當事人無論輸贏都明明白白。健全完善預防和糾正冤假錯案工作機制,決不允許執法犯法造成冤假錯案,保護無辜者不受追究。更加自覺地接受各方面監督,以監督促公正。
  四是積極穩妥推進司法改革。在黨中央統一領導下,緊緊圍繞加快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推進各項改革,制定、實施《人民法院第四個五年改革綱要(2014—2018)》,服務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按照讓審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負責的原則,推進審判權運行機制改革試點,解決審判權運行中的行政化問題。全面推進量刑規範化工作,統一量刑標準。進一步深化司法公開,最高人民法院及東中部14個省區市法院的生效裁判文書依法全部上網公佈,其他省區法院3年內全部實現這一目標。對減刑、假釋案件實行開庭審理,加大暫予監外執行的公示力度,確保減刑、假釋和暫予監外執行公開公平公正。推進涉訴信訪工作改革,完善申請再審和申訴立案受理制度,嚴格涉訴信訪終結程序,積極開展網上信訪、巡迴接訪、帶案下訪等工作,妥善解決群眾合法合理訴求。推進知識產權法院和資源環境審判機構建設。完善人權司法保障制度。認真研究省以下地方法院人財物統一管理試點方案,探索建立與行政區劃適當分離的司法管轄制度和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
  五是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大力加強法院隊伍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建設,提高司法能力。加強對地方法院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指導,持之以恆改進司法作風,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堅決整治冷硬橫推、吃拿卡要、庸懶散奢等不正之風,切實解決關係案、人情案、金錢案等問題。嚴格落實錯案責任追究制度,實行責任倒查、有責必究。
  六是切實加強人民法院基層基礎工作。強化審級監督,取消不合理的考核指標,加強對下指導,幫助基層提高司法水平。大力推行法官逐級遴選工作,拓展基層法官職業發展空間。加強司法職業保障,在政策待遇等方面向基層傾斜,努力解決基層法官斷層、人員流失等問題和困難,關心基層法官身心健康,加大對西部、邊遠、民族地區和革命老區法院建設支持力度,加強援藏、援疆、援青等工作,不斷改善基層司法條件和環境。加強信息化建設和審判信息大數據分析,更好地保障審判執行工作,滿足群眾司法需求。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充分發揮人民法庭在創新社會治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中的重要作用。  (原標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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